关于确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组宣部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20 点击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党总支会议审议,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钱佳琪等13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拟定发展时间为20235月。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专业

任职

情况

1

钱佳琪

2020

汉语国际教育

班级团支书

2

孙睿锶

2020

汉语言文学

班级团支书

3

张奕婷

2020

汉语言文学

班级学习委员;曾任校团委青年科创服务中心部长

4

梁书闻

2020

数字媒体技术

班级团支书;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校团委青年科创服务中心副部长

5

王心儒

2020

法学

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中心干事

6

娄媛

2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青年劳育中心部长;校手工艺社社长

7

张颂研

2020

会计学

系自律委员会部长;班级生活委员

8

刘辰澔

2020

图书馆学

班级班长;校团委社志中心部长

9

陈思羽

2020

英语

系学生会总负责人;班级班长;Sonorus English Club社团副社长

10

李斯琦

2020

新闻学

班级组织委员;校团委自律委员会干事

11

胡濛驿

2020

网络与新媒体

班级班长;教学信息员

12

王晓梅

教工

会计系专任教师

13

秦梦茹

教工

财务出纳


公示时间为202344日至202341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上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校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65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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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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