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李明达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4:40 点击数:

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李明达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明达,男,汉族,辽宁丹东人,1997年2月11日出生,2023年6月入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中文系辅导员。该同志于2022年12月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3年12月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刘晓慧、刘振。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上,该同志自觉坚持政治理念学习,能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坚持自律、自省、自觉、自警,能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工作中,不畏艰苦,讲求民主,能身先士卒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学习生活中,有热情、有激情,能密切联系群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将李明达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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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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