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李娜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7:08 点击数:

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李娜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娜,女,汉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人,1996年11月24日出生,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该同志于2022年11月2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3年11月2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刘彦清、孙鸿文。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上,能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党忠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在工作中,勤奋刻苦,勇于担当,有很好的团结协作能力;在生活中,积极乐观,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将李娜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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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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