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的公示(新增)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48 点击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刘思微、季美君两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拟定发展时间为2024年12月。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新增


序号所在党支部姓名性别出生年级专业任职
年月日情况
1法学院党支部刘思微200406072022级法学现任班级学习委员,曾任法学院外联部干事、就业处办公室成员
2文学院党支部季美君200303312022级汉语言文学班级学习委员、合唱社团副社长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上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校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65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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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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