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3:22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辽组明字[2025]31号)精神,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关心关怀,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在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上勇于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充分体现党的关怀温暖。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基本情况,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实际成效。要突出重点对象,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普遍走访慰问,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七一勋章”和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关待遇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做好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等的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新就业群体中生活困难党员,对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走访慰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近期将从代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党费中下拨慰问资金,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二、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全力保障离退休干部待遇和老党员生活补贴。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工作处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认真执行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增加离休干部离休费等政策,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各项待遇保障落实到位。要对照规定标准,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相关生活补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增强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与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五五”时期学校发展、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下基层、进家门,察民情、听民意,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好事。要注重统筹推进,一体做好走访慰问和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换了平安祥和节日氛围。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决不能作秀、搞花架子。要强化监督管理,把走访慰问资金用到刀刃上、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确保专款专用。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尽快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分类建立走访慰问对象台账。各单位推荐人数不限,推荐对象需经二级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对于推荐超过1人的要进行内部排序,确保将真正需要关心慰问的党员推荐上来。请各单位于1月8日(周四)上午9:00前将附件《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推荐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aihuadqgzb@126.com。学校将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择优确定走访慰问对象。

附件1:《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推荐表》

附件2:《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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