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51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现将本学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教工及2022级、2023学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强、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推荐要求

1.学生发展对象须群众基础好,团组织、党组织生活表现积极,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应在40%以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本年级或本专业平均成绩,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且之前所修课程均及格。(专业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计算和排名标准,同一学院各年级应保持统一)。

2.学生发展对象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或奖励可优先考虑。

3.有一定实践工作的学生干部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方式

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对象人选。

党员推荐:一般适用于超过28岁的师生,参加党员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

团推优:一般适用于28岁以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在综合考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下,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报学校党委备案。

四、推荐名额及答辩安排

本学期,学校计划发展教工党员8名、学生党员47名。

教师发展对象推荐:各党支部可至多推荐2名教工作为发展对象人选。

学生发展对象推荐: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名额详见下表。

序号党支部推荐名额
1文学院党支部20
2管理学院党支部11
3法学院党支部10
4外国语学院党支部9
5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支部6
6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支部6
7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3
8教育科学学院党支部2
9数学科学学院党支部2
10体育学院党支部1
合计70

学校党委将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人选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组建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公开答辩,听取个人汇报。根据审核及答辩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发展对象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为方便管理,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日期统一定为2025924

2.请于9月26日前将《2025年9月发展对象人选统计表》、《2025年9月发展对象人选信息核查表(学生)》,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haihuadqgzb@126.com。

3.发展对象人选须提交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式7份,左上角装订),同时准备答辩所用PPT(教工时长不超过7分钟、学生时长不超过5分钟)。相关材料请于9月26日前由党支部统一报送:事迹材料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南院423),PPT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haihuadqgzb@126.com。

各党支部要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将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入党动机端正、理想信念坚定、学业成绩优秀、创新实践能力强、在学生中威信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把优秀青年教师和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党委组织部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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